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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: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筑牢“廉洁防线”

稿件来源: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5-09-02 06:2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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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永宁县纪委监委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三大整治重点,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。

  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政治责任。聚焦重点任务,组织召开县级推进会,传达学习上级关于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要求,明确目标任务、整治重点、方法措施,听取重点职能部门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。紧扣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,制定印发《工作方案》《任务清单》,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以及整治重点,推动责任明晰化、任务具体化。充分发挥纪巡审联动优势,健全信息沟通、线索移交、成果共享机制,实现监督联动、案件联查、问题联解。

  坚持问题导向,提升整改实效。监督推动财政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清理自查,制定《永宁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自查指导意见》,梳理2021年以来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。持续压实职能部门责任,制发工作提示函,对乡村振兴资金申报审批、拨付使用、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,开展监督检查。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,推动整改惠民补贴待办事项处理不及时、项目政策执行不严格等问题。

  严查案件线索,强化震慑效应。综合运用“室组地”联动和“1+8+12”监督模式,通过日常监督检查、信访举报排查等方式,全面收集线索、拓宽案源,截至目前,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1件。深挖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,做深做实专项整治“后半篇文章”,推动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制度6项。针对资产闲置问题,出台《“四闲”资源盘活工作中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,以容缺办理、盘活奖励、干部作风为切入点,为闲置资产盘活提供有力保障。(永宁县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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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宁: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筑牢“廉洁防线”

2025-09-02

  永宁县纪委监委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三大整治重点,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。

  强化组织领导,压实政治责任。聚焦重点任务,组织召开县级推进会,传达学习上级关于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要求,明确目标任务、整治重点、方法措施,听取重点职能部门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。紧扣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,制定印发《工作方案》《任务清单》,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以及整治重点,推动责任明晰化、任务具体化。充分发挥纪巡审联动优势,健全信息沟通、线索移交、成果共享机制,实现监督联动、案件联查、问题联解。

  坚持问题导向,提升整改实效。监督推动财政、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清理自查,制定《永宁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自查指导意见》,梳理2021年以来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。持续压实职能部门责任,制发工作提示函,对乡村振兴资金申报审批、拨付使用、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,开展监督检查。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、乡村振兴项目资金、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,推动整改惠民补贴待办事项处理不及时、项目政策执行不严格等问题。

  严查案件线索,强化震慑效应。综合运用“室组地”联动和“1+8+12”监督模式,通过日常监督检查、信访举报排查等方式,全面收集线索、拓宽案源,截至目前,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1件。深挖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,做深做实专项整治“后半篇文章”,推动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制度6项。针对资产闲置问题,出台《“四闲”资源盘活工作中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,以容缺办理、盘活奖励、干部作风为切入点,为闲置资产盘活提供有力保障。(永宁县纪委监委)